

8月1日上午,厦门大学“法蓝西”实践队(下文简称“法蓝西”)一行来到了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并走访了世界五百强企业“GETRAG”的两个南昌工厂(下文分别简称A和B工厂)。在QEHS邓工程师和基建部项目应经理的接待和讲解下分别参观了公司A和B工厂的污水处理站。通过访谈,“法蓝西”了解到:“目前,对于企业的排污管理而言,环保部门的制度以及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措施是一种管理模式,但更多地却依靠着企业自身理念以及社会责任感维持。”
在第一篇新闻稿中已经提到:“排污权交易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如江苏),江西暂未引入排污权交易。”
“排污系统的建立和维持需要极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予以维持,对于一般的小企业而言,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QEHS邓工程师提到:“而对于GETRAG这方面的投入一般大约只能占到公司总产值的2%-3%左右,公司大,占额自然就少。”GETRAG(江西)公司自2008年建立以来就建有专门的环保部门。“可以这么说,厂房和污水处理设备是一起上马的。”应经理说到。访谈中,该公司的环保理念被不断提及。对于A工厂的污水处理站而言,处理后的水只能满足排放标准。现在是约128吨/天的处理能力,现在污水量约为200吨/天。超出部分由B工厂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公司计划准备再建处理系统,新进设备已经在立项阶段。而危险废弃物主要还是有环保部门指定的“危废”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在厂房建设初期会体现出企业的排污量及标准并交由环保局进行批复。如今环保技术是相对成熟的,而公司的设备主要来自国内,部分来自国外(如MBR膜)。当提及环保机构的监管以及激励措施时,邓工程师直言:“政府补助不仅难度大而且额度少;监管方面主要依靠不定时抽检,所以企业自身尤为关键。”
紧接着,应经理带着我们参观了工厂。该公司主要是机械相关的变速箱的制造,是“福特”和“江铃”汽车制造公司的供应商,涉及到的排污主要是含有冷却液的污水、机械刮渣等。随后,应经理陪同我们顶着南昌的烈日步行至另一标杆公司并参观了其污水处理站。
同样,该处理站的管理人员进行了专业讲解并回答了“法蓝西”队员们一些环保方面的问题。令队员们惊奇的是,该处理站的污水经处理后可以达到“回用水”标准,可以用于浇灌、养鱼等(该处理站附近甚至有一个金鱼池)。访谈中不时的提及生物处理、化学处理方面的一些专业名词(如化学沉淀,生物厌氧、好氧分解等)。
通过本次访谈、参观活动,“法蓝西”总结得出:“首先,环境保护司法程序方面还不尽完善;其次,排污处理方面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还是主要依靠政府监管和公司自身社会责任感;第三,部分企业以及公民对环保重要性认识不足。”
赵玲/文
鹿文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