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要求
我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
具体要求:身体健康,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二、服务内容
2016年西部计划按照7个专项行动进行招募: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专项、服务西藏专项。(详见附件)
厦门大学派往服务地一般为新疆、西藏、宁夏,从事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工作。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4月25日至6月10日,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上注册,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后,经学院团委书记签字、所在学院党委盖章,于6月10日17:00前连同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一起交至校团委(思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进行审核备案。
福建省项目办将在7月20日前确定志愿者岗位及具体情况。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
四、政策保障
1. 生活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艰苦地区补贴、高寒补贴等,每月合计补贴在2000-3000元之间;提供社会保险;每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2次交通补贴。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2. 档案管理:学校提供3年的户籍、档案保管,免收管理费。服务期满2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3. 考研、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希望各院团委高度重视、全面告知毕业生,重点动员中西部地区生源、少数民族学生、学生干部等学生群体,做好2016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咨询电话:孙老师, 2182667。
附件:
附件1:2016-2017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docx
附件2:2016-2017年度各专项享有政策一览表.docx
校团委
2016年5月13日